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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是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淀,及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的小型处理构筑物。化粪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计算容积,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8.4~4.8.7条确定。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宜采用12h~36h。对于无污泥处置的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容积还应包括贮存污泥的容积。
在化粪池污水与污泥接触混合的技术模式下,影响化粪池的沉淀及出水水质,需要延长污水停留时间来改善沉淀效果及出水水质,污水停留时间一般为12-24小时。化粪池的容积由污水容积和污泥容积构成,三相分离化粪池中污水停留时间4-6小时,相对于泥水混合化粪池中污水停留时间12-24小时,通过缩短污水停留时间而节省了有效容积,所节省有效容积能够存储更多的污泥。
化粪池是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备。高效波纹玻璃钢化粪器内部设有隔板,隔板上的孔上下错位,不易形成短流,并将整下罐体分成三部分;一级厌氧室、二级厌氧室和澄清室,一级、二级厌氧室底部相通,内部加有“MDS专用特型填料”。这样的分隔减少了污水与污泥的接触时间,使酸性发酵和碱性发酵两个过程互不干扰,同时填料的存在增加了污水污泥与厌氧菌的接触表面积,大大提高了反应效率。
1、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污渍清运并妥善处理。
2、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化粪池粪便污水不外溢。
3、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等异常情况,接到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到达处理。
4、在清理化粪池的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